全校师生:
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,12月7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,浙江省防疫政策也做出相应调整。近期,第一波疫情已经对学校师生产生了冲击,有一定数量师生被感染后核酸检测为阳性,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。此时此刻,除了学校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外,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切实保障自身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状况,特提醒如下:
一、做自己健康防护的“第一责任人”。我们倡议大家掌握科学健康知识,持续提升个人健康素养。加强身体锻炼,坚持作息规律,保证睡眠充足,保持心态健康;健康饮食,戒烟限酒;做好每日健康监测,有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症状时,及时关注或就医。通过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,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。
二、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。勤洗手;科学戴口罩;注意咳嗽礼仪;咳嗽打喷嚏时,用纸巾捂住口鼻,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,注意纸巾不要乱丢;文明用餐,不混用餐具,夹菜用公筷,尽量分餐食,食堂就餐时,尽量自备餐具打包带走;遵守1米线,排队、付款、交谈、运动、参观、购物时,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;常通风;做好清洁消毒;保持厕所卫生。
三、从容应对出现的新冠疫情。
1.家人或者本人通知混管阳性了该如何处理?
答:接到短信通知或者在健康码上查询到混管阳性不要害怕,请在12小时内尽快自测抗原,并及时将抗原结果通过支付宝小程序“杭抗原”进行上报,也可就近社会面核酸采样点进行单人单管采样复核。如核酸或者抗原检测阴性,可自行解除居家。如抗原阳性应及时报告社区和学校。
2.确认阳性后怎么办?
答:教职工或者学生在家确认阳性后,请及时告知社区和学校,严格居家隔离。具体详见第3条。住在校内的师生确认阳性后,如具备单人单寝条件,可及时告知所在部门或相关学院和辅导员,严格居寝隔离,由所在部门和学院负责协助生活饮食,如有自备药可以咨询校医院医生(0571-28877120)在指导下用药。如为多人混合居住的,则测得阳性人员可向校医院报告,学校健康驿站如有床位空余,可在校医院的指导下前往健康驿站相对隔离居住,待符合条件后回到原居所,如健康驿站已满,则师生可以选择离校回家或就地居寝隔离,由家人照顾或留校期间请所在部门、学院协助解决生活保障问题。
3.个人得知阳性后,如何生活起居?
答:当被通知核酸检测阳性或者自测抗原阳性时,请不要惊慌害怕,生活起居须注意:(1)居家康复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,谢绝一切探访。同住人应做好个人防护,一并遵守居家隔离要求;(2)感染者最好单独居住在通风良好的房间。衣物、床单、毛巾等用品与他人分开存放、分开洗涤。单独使用餐具。房间内配备体温计、纸巾、口罩、一次性手套、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消毒产品、带盖的垃圾桶等防疫物资。(3)感染者进入家中公共区域应规范佩戴N95口罩。同住人与阳性感染者接触时,或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,应当做好自我防护,佩戴N95口罩、一次性手套,与其保持1米以上距离,做好手卫生;(4)各居室应关闭房门独立开窗通风,房间每日至少上、下午各进行1次开窗通风,每次30分钟以上;(5)生活垃圾要妥善处理,每次清理垃圾时用双层塑料袋装好并扎紧袋口,避免出现遗洒,并对其外表面和封口处消毒后,由同住人佩戴N95口罩及戴乳胶手套将垃圾放至社区指定位置;(6)除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外,尽量不要订购其他快递。收取快递、外卖时采取无接触方式,开门时需规范佩戴N95口罩和一次性手套,并在开门前后做好手卫生。
4.符合什么样的条件,可以结束居家治疗?
答: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,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(Ct值≥35,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),可结束居家治疗,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。
5.居家治疗人员在什么情况下需转至医院治疗?
答:出现以下情况,可通过自驾车、120救护车等方式,转至医院进行治疗。(1)服用退烧药后仍发烧超过38.5°C,并持续超过3天;(2)体温35°C及以下;(3)抽搐;(4)呼吸困难或气促;(5)失语或不能行动;(6)不能苏醒或不能保持清醒;(7)胸部或腹部疼痛;胸闷明显(8)头晕或意识混乱或精神状态明显转变;(9)虚弱或脚步不稳;(10)孕妇的胎儿活动减少或停止(适用于妊娠期24周或以上的孕妇);(11)持续不能饮食,或腹泻/呕吐超过2天。
浙江工商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代章)
2022年12月19日